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2季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2026年第2季度,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国铁设备监函〔2026〕13号)要求,依法对汉和飞轮(北京)电气化器材有限公司、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侯马北机务段介休检修车间)等2家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企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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