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6〕第3号

  事故调查中发现,内蒙古晋丰元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在专用线内发生一起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后,未按规定报告事故信息,构成瞒报事故。该行为违反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2026年1月23日,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对内蒙古晋丰元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1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手机版
分享到微信
×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