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本报告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监管履职中心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助推铁路监管高质量发展。
1.坚持主动公开。立足地区监管局职责,突出铁路运输安全、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安全、设备质量安全以及沿线环境安全等重点领域,聚焦预算决算等事项,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公布信息190条。
2.做好依申请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要求,规范接收渠道,持续推进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依法保障群众信息需求。全年收到的23项依申请公开全部按期办结。
3.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持续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时更新维护,提高政府信息质量。
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抓好政府网站地区监管局专栏管理,规范栏目设置,全面发挥平台作用。
5.强化监督保障。高度重视公开工作,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信息审核把关,增强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如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还不够。针对存在问题,我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管理,注重培训与案例学习相结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质效得到有效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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