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监管局明确辽吉黑三省地方铁路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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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铁路监管局致函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交通运输厅,正式明确辖区内地方铁路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清单,并就加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进行部署。此次明确的监管项目清单,范围涵盖沈阳铁路监管局辖区三省行政区域内由地方人民政府审批、核准、备案(含联合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清单将作为开展地方铁路质量安全监管和委托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依据,并实行动态管理。沈阳铁路监管局就落实监管责任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求各单位依据相关通知和委托协议,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清单内项目依法实施全覆盖、无死角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二是加强项目信息报送。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监管台账,及时掌握项目审批、开工、进度、验收等关键信息,并按月度报送项目动态及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强化监管能力建设。要求以清单明确为契机,健全监管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充实专业力量,保障经费投入,持续提升监管能力与水平。四是深化央地协同配合。沈阳铁路监管局将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支持,通过联合检查、跟班学习、案例研讨等多种方式,共同提升监管效能,形成央地共保铁路安全的强大合力。此外,项目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遇项目新增、变更或终止等情况,各单位将及时函告沈阳铁路监管局,经核对后更新调整,确保清单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此次工作将为保障辖区铁路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和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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