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6〕第010号

  2026年4月20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对恒通基业(辽宁)铁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代维修铁路专用线方面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2026年6月5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对恒通基业(辽宁)铁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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