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6〕第001号

  2026年1月2日,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因翻车机维护不到位,造成铁路货车车辆脱轨损坏,构成铁路交通一般事故。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2026年1月26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项和《国家铁路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责令其改正,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6年1月30日
手机版
分享到微信
×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