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包含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铁路监管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重点监管领域和公众关切,依托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专栏,依法及时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监管、运输服务质量监督、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全年通过网站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79条,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信息23条,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3条,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情况通报3条,约谈情况公开信息4条。按期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定,实现采购全过程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
  (四)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优化栏目设置,更新联系方式,提升信息检索和在线服务便利度。保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信函等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公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增强公开的主动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501号;邮编:200071。联系电话:021-51236693。电子邮箱:shanghaidiquju@nr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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