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5〕第23号

  2025年11月15日,山东新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未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未签订安全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在坊子铁路10公里100米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跨越电力线进行高压架空线路改造施工,影响铁路行车安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事故,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2025年12月18日,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和《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山东新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正,处罚款人民币5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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