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新建平凉至庆阳铁路工程施工中,存在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6年4月13日,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一项及《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类第130条“较轻”阶次之规定,责令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改正,给予罚款27441.26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及《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件第七类第130条“较轻”阶次之规定,对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罚款1509.27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