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6〕第14号

  2026年5月30日,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桂林高铁基础设施段未采取措施消除贵广高速铁路个别接触网弹性吊索存在早期断股的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2026年7月31日,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责令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桂林高铁基础设施段立即消除事故隐患,给予罚款4.2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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