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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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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
  现将《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4日
 
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5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6〕2号)、《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铁安监函〔2026〕48号)和辖区各省(区)安委办“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为主题,结合辖区铁路行业实际,制定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国家铁路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为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高质量完成铁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任务,不断提升安全发展水平,促进辖区铁路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机构
  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成立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监管一处、二处、三处、四处,执法监察办公室,综合处、机关党委(人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管一处。
  三、时间安排
  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局范围内统一开展。
  四、主要活动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第一议题”、专家解读、骨干宣讲、专题研讨、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强化安全生产宣贯,提升隐患辨识和处置能力,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深刻吸取“11.27”事故教训,组织学习《敬畏安全、敬畏生命》、“8.22”事故警示教育片,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切实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结合铁路汛期防洪、防灾减灾救灾、路外环境整治、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等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铁路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进行警示教育,持续培育安全文化,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生动局面,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工作实效,保障铁路运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开展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学习近期修订发布的铁路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铁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学习,并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检查,分管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带头主动学习研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有关内容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基层班组和从业人员结合岗位特点,熟练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各处室要做好判定标准的宣贯解读,加强监管执法,督促铁路企业落实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机制,切实防范遏制铁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监管一处、二处、三处、四处、执法办分工负责)
  3.开展铁路防汛防灾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汛期防洪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处室要聚焦防汛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扎实开展督导指导。要督促铁路运输企业与沿线地方防汛、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机制,结合防汛检查安排,查明未建立防汛联防机制的水库,对有蓄水、泄洪功能的水库建立台账,密切联系,加强信息共享,第一时间掌握沿线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性预报预警信息,尤其强降雨、夜间时段铁路沿线水库、河道、江河堤坝等超警戒水位运行、泄洪排洪信息,及时研判,采取措施。要采取交叉检查、现场勘察、添乘检查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突出问题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沟通反馈。要对隐患突出、整改不力、责任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坚决以督查倒逼责任落实,以整改消除风险隐患。要对铁路沿线危及行车安全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加大行政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要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预警响应,落实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有关规定,启动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根据雨情汛情实际情况,派人进驻企业做好指导帮扶和灾害调查。(监管一处牵头)
  4.开展路外相撞事故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按照国家铁路局综合司、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铁集团办公厅联合印发《路外相撞事故多发区间安全管控方案》,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分工负责、结果导向原则,结合实际科学研判路外相撞事故多发区间,开展三年(2026-2028)专项治理工作。对照梳理路外相撞事故多发未封闭区间涉及的地方政府,向有关地方政府、铁路运输企业发函预警,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掌握路外事故多发未封闭区间封闭建设推进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相关工作进度,督促协调铁路企业和地方政府按时间进度完成路外相撞事故多发区间的封闭计划。严格路外相撞事故调查,重点调查铁路运输企业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查明事故原因,严肃定性定责,落实责任追究。每季度向辖区各省份通报路外事故情况,对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综合采取发函、通报、约谈、纳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等措施,提升警示作用。(监管一处、执法办负责)
  5.开展铁路沿线轻质物体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要认真开展铁路沿线轻质物体安全环境治理,加强铁路沿线轻质物体安全管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铁路安全运营和持续健康发展。要督促相关单位加强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瓦、石棉瓦、树脂瓦、塑料大棚、农用薄膜、防尘网、防晒网、防鸟网、广告牌和露天垃圾消纳点、废品回收站等轻质物体安全管控。结合本地区地形、气候、风俗等特点,制定铁路沿线轻质物体整治技术标准,明确检查方式、判定依据、整治措施等,为实现安全管控目标提供技术支撑。(执法办负责)
  6.开展上跨铁路立交桥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桥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将上跨铁路桥梁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加大桥梁移交情况、检查情况、联动情况、治理情况等检查力度,确保桥梁设备良好。要着力强化上跨铁路桥梁源头控制和压紧压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要加强上跨铁路桥梁管理,建立台账,纳入日常检查重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反馈桥梁运行管理单位,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加强与铁路运输企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等相关单位合作,充分利用站车、政府网站、电视广播等媒介,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案例警示教育,强化铁路沿线重点运输企业和人民群众遵章守法、爱路护路意识。突出抓好上跨铁路桥梁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万无一失。(执法办负责)
  7.开展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安全宣传工作。要围绕“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题,开展多种载体安全宣传活动,积极采取横幅、展板、海报挂图和公益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及显示大屏展示播放。及时学习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发送的铁路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警句等,做好风险隐患辨识科普活动,讲好风险隐患防范事故的案例,大力宣传风险隐患辨识知识、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要激励铁路企业职工、社会力量主动参与事故防范,加强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开展科普读物、动漫游戏、短视频等群众性安全宣传产品的开发和推送,参与“安全生产月”网络知识答题活动和“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训练营”线上活动,普及铁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活动氛围。关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铁路安全生产月”专栏,浏览网站刊载主题宣传画、宣传标语、宣传片,及时投稿报道我局活动动态,广泛宣传具有特色的宣教活动和好的经验做法。(各处室)
  8.开展铁路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铁路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全面完成铁路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发生典型事故、故障、涉险事件铁路企业监督检查,提升监督检查的专业性、针对性、实效性,推动铁路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铁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结合辖区铁路行业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深入一线,普及铁路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铁路安全的认识。通过宣传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铁路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一处牵头)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将活动与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将活动纳入月度重点工作计划,抓好方案实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大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强化督促检查。各处室要搞好统筹结合,开展活动要与铁路安全监管履职相结合,与铁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结合,加大对铁路企业的督促指导力度,调动铁路行业企业、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3.做好信息反馈。各处室要加强活动信息跟踪反馈,明确活动联络员,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开展好辖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好的做法、特色项目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监管一处。
  联系人及电话:梁济民,0931-4975133
  电子邮箱: lzjgyc@nra.gov.cn
  国家铁路局“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https://www.nra.gov.cn/ztzl/hd/aqsc/
 
  附件:1.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推进表
     2.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1
 
 
  附件2
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铁路局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国铁安监函〔2026〕48号)要求,结合辖区内铁路行业实际,制定《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
  在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执法监察办公室具体负责“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实施与协调。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集中进行。
  三、活动内容
  本着务实简约的原则,开展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通过主题宣传展板、发放安全教育材料、现场解答问题以及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铁路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等。
  四、工作安排
  (一)明确分工,提前准备
  1.设计、印制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为主题的宣传横幅、宣传画、手册等宣传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铁路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营造活动氛围。计划于6月10日前将相关宣传品发放至辖区3个铁路局集团公司。(执法办负责)
  2.与辖区各省(区)安委办做好工作联络,如各省(区)安委会对铁路系统参与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有活动要求时,组织协调辖区3个铁路局集团公司一并做好辖区各省区的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执法办牵头)
  (二)明确地点,指定人员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举办需摆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开展铁路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咨询,并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并积极向相关省区安委办提供铁路安全生产视频、照片和PPT等素材宣传资料,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2.开展活动地点和人员安排(结合防洪检查分组安排):甘肃省兰州火车站,由综合处、执法办负责安排人员参加,会同兰州局集团公司集中开展;宁夏自治区银川火车站,由监管一处负责安排人员参加,会同兰州局集团公司银川办事处集中开展;青海省西宁火车站,由监管二处负责安排人员参加,会同青藏集团公司集中开展;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火车站,由监管四处负责安排人员参加,会同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集中开展;西藏自治区拉萨火车站,由监管三处负责安排人员参加,会同青藏集团公司拉萨办事处集中开展。
  3.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执法办负责宣传栏制作“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展板、悬挂主题横幅,监管一处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海报,执法办在室外LED显示大屏播放宣传视频或PPT,综合处在室内LED显示大屏播放宣传视频或PPT,各处室共同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活动氛围。
  (三)收集信息、督导成效
  1.各咨询日活动地点,分别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摄影、照像记录和信息收集、编写、上报等工作。
  2.督导辖区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按照国铁集团、各省区相关要求,分别开展好“6.16”安全咨询日活动,并做好信息收集工作。汇总编发并及时报道我局及辖区宣传咨询日活动有关图片、文字等信息,广泛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执法办负责)
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6-06-26
各处(室):
  现将《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4日
 
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5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6〕2号)、《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铁安监函〔2026〕48号)和辖区各省(区)安委办“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为主题,结合辖区铁路行业实际,制定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国家铁路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为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高质量完成铁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任务,不断提升安全发展水平,促进辖区铁路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机构
  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成立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监管一处、二处、三处、四处,执法监察办公室,综合处、机关党委(人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管一处。
  三、时间安排
  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局范围内统一开展。
  四、主要活动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第一议题”、专家解读、骨干宣讲、专题研讨、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强化安全生产宣贯,提升隐患辨识和处置能力,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深刻吸取“11.27”事故教训,组织学习《敬畏安全、敬畏生命》、“8.22”事故警示教育片,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切实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结合铁路汛期防洪、防灾减灾救灾、路外环境整治、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等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铁路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进行警示教育,持续培育安全文化,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生动局面,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工作实效,保障铁路运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开展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学习近期修订发布的铁路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铁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学习,并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检查,分管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带头主动学习研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有关内容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基层班组和从业人员结合岗位特点,熟练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各处室要做好判定标准的宣贯解读,加强监管执法,督促铁路企业落实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机制,切实防范遏制铁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监管一处、二处、三处、四处、执法办分工负责)
  3.开展铁路防汛防灾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汛期防洪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处室要聚焦防汛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扎实开展督导指导。要督促铁路运输企业与沿线地方防汛、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机制,结合防汛检查安排,查明未建立防汛联防机制的水库,对有蓄水、泄洪功能的水库建立台账,密切联系,加强信息共享,第一时间掌握沿线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性预报预警信息,尤其强降雨、夜间时段铁路沿线水库、河道、江河堤坝等超警戒水位运行、泄洪排洪信息,及时研判,采取措施。要采取交叉检查、现场勘察、添乘检查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突出问题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沟通反馈。要对隐患突出、整改不力、责任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坚决以督查倒逼责任落实,以整改消除风险隐患。要对铁路沿线危及行车安全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加大行政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要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预警响应,落实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有关规定,启动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根据雨情汛情实际情况,派人进驻企业做好指导帮扶和灾害调查。(监管一处牵头)
  4.开展路外相撞事故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按照国家铁路局综合司、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铁集团办公厅联合印发《路外相撞事故多发区间安全管控方案》,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分工负责、结果导向原则,结合实际科学研判路外相撞事故多发区间,开展三年(2026-2028)专项治理工作。对照梳理路外相撞事故多发未封闭区间涉及的地方政府,向有关地方政府、铁路运输企业发函预警,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掌握路外事故多发未封闭区间封闭建设推进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相关工作进度,督促协调铁路企业和地方政府按时间进度完成路外相撞事故多发区间的封闭计划。严格路外相撞事故调查,重点调查铁路运输企业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查明事故原因,严肃定性定责,落实责任追究。每季度向辖区各省份通报路外事故情况,对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综合采取发函、通报、约谈、纳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等措施,提升警示作用。(监管一处、执法办负责)
  5.开展铁路沿线轻质物体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要认真开展铁路沿线轻质物体安全环境治理,加强铁路沿线轻质物体安全管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铁路安全运营和持续健康发展。要督促相关单位加强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瓦、石棉瓦、树脂瓦、塑料大棚、农用薄膜、防尘网、防晒网、防鸟网、广告牌和露天垃圾消纳点、废品回收站等轻质物体安全管控。结合本地区地形、气候、风俗等特点,制定铁路沿线轻质物体整治技术标准,明确检查方式、判定依据、整治措施等,为实现安全管控目标提供技术支撑。(执法办负责)
  6.开展上跨铁路立交桥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桥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将上跨铁路桥梁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加大桥梁移交情况、检查情况、联动情况、治理情况等检查力度,确保桥梁设备良好。要着力强化上跨铁路桥梁源头控制和压紧压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要加强上跨铁路桥梁管理,建立台账,纳入日常检查重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反馈桥梁运行管理单位,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加强与铁路运输企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等相关单位合作,充分利用站车、政府网站、电视广播等媒介,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案例警示教育,强化铁路沿线重点运输企业和人民群众遵章守法、爱路护路意识。突出抓好上跨铁路桥梁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万无一失。(执法办负责)
  7.开展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安全宣传工作。要围绕“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题,开展多种载体安全宣传活动,积极采取横幅、展板、海报挂图和公益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及显示大屏展示播放。及时学习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发送的铁路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警句等,做好风险隐患辨识科普活动,讲好风险隐患防范事故的案例,大力宣传风险隐患辨识知识、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要激励铁路企业职工、社会力量主动参与事故防范,加强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开展科普读物、动漫游戏、短视频等群众性安全宣传产品的开发和推送,参与“安全生产月”网络知识答题活动和“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训练营”线上活动,普及铁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活动氛围。关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铁路安全生产月”专栏,浏览网站刊载主题宣传画、宣传标语、宣传片,及时投稿报道我局活动动态,广泛宣传具有特色的宣教活动和好的经验做法。(各处室)
  8.开展铁路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铁路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全面完成铁路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发生典型事故、故障、涉险事件铁路企业监督检查,提升监督检查的专业性、针对性、实效性,推动铁路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铁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结合辖区铁路行业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深入一线,普及铁路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铁路安全的认识。通过宣传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铁路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一处牵头)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将活动与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将活动纳入月度重点工作计划,抓好方案实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大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强化督促检查。各处室要搞好统筹结合,开展活动要与铁路安全监管履职相结合,与铁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结合,加大对铁路企业的督促指导力度,调动铁路行业企业、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3.做好信息反馈。各处室要加强活动信息跟踪反馈,明确活动联络员,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开展好辖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好的做法、特色项目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监管一处。
  联系人及电话:梁济民,0931-4975133
  电子邮箱: lzjgyc@nra.gov.cn
  国家铁路局“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https://www.nra.gov.cn/ztzl/hd/aqsc/
 
  附件:1.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推进表
     2.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1
 
 
  附件2
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铁路局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国铁安监函〔2026〕48号)要求,结合辖区内铁路行业实际,制定《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
  在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执法监察办公室具体负责“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实施与协调。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集中进行。
  三、活动内容
  本着务实简约的原则,开展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通过主题宣传展板、发放安全教育材料、现场解答问题以及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铁路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等。
  四、工作安排
  (一)明确分工,提前准备
  1.设计、印制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为主题的宣传横幅、宣传画、手册等宣传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铁路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营造活动氛围。计划于6月10日前将相关宣传品发放至辖区3个铁路局集团公司。(执法办负责)
  2.与辖区各省(区)安委办做好工作联络,如各省(区)安委会对铁路系统参与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有活动要求时,组织协调辖区3个铁路局集团公司一并做好辖区各省区的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执法办牵头)
  (二)明确地点,指定人员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举办需摆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开展铁路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咨询,并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并积极向相关省区安委办提供铁路安全生产视频、照片和PPT等素材宣传资料,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2.开展活动地点和人员安排(结合防洪检查分组安排):甘肃省兰州火车站,由综合处、执法办负责安排人员参加,会同兰州局集团公司集中开展;宁夏自治区银川火车站,由监管一处负责安排人员参加,会同兰州局集团公司银川办事处集中开展;青海省西宁火车站,由监管二处负责安排人员参加,会同青藏集团公司集中开展;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火车站,由监管四处负责安排人员参加,会同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集中开展;西藏自治区拉萨火车站,由监管三处负责安排人员参加,会同青藏集团公司拉萨办事处集中开展。
  3.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执法办负责宣传栏制作“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展板、悬挂主题横幅,监管一处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海报,执法办在室外LED显示大屏播放宣传视频或PPT,综合处在室内LED显示大屏播放宣传视频或PPT,各处室共同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活动氛围。
  (三)收集信息、督导成效
  1.各咨询日活动地点,分别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摄影、照像记录和信息收集、编写、上报等工作。
  2.督导辖区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按照国铁集团、各省区相关要求,分别开展好“6.16”安全咨询日活动,并做好信息收集工作。汇总编发并及时报道我局及辖区宣传咨询日活动有关图片、文字等信息,广泛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执法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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