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铁路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有序的铁路建设市场秩序,国家铁路局起草形成《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houlei@nra.gov.cn。
2.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工程监管司(邮编:1008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9日。
附件:1.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