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铁路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有序的铁路建设市场秩序,国家铁路局起草形成《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houlei@nra.gov.cn。
  2.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工程监管司(邮编:1008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9日。
 
  附件:1.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1. 1.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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